优质的服务流程
· quality of service processes ·
需求沟通倾听客户需求,了解用户使用环境和现场工况
方案设计根据现场实际工况,针对性出具解决方案
合同签订技术和商务规范确认,签订合作协议
产品制作选择最优质的元器件,严格按照技术协议
调试安装现场规范安装,静态动态调试,分析仪运行
售后服务后续维护,持续跟进,终身维修
山东济南市槐荫区太平河南路1567号均和云谷济南汇智港6号楼
问题背景:企业废气排口安装有CEMS,并按基准氧量折算。生产设施停运后,氧量升至20%左右,导致实测数据即使很低的情况下,一企一档平台折算数据持续超标推送报警。
问题提问:是否可以根据HJ75 C.8规范,氧量显示19%以上可以作为停炉的参数设定,并将实测数据设置为不参与折算?
回答:根据《固定污染源烟气(SO2、NOX、颗粒物)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》(HJ75-207)C.8规定,锅炉停炉、闷炉时,CEMS仍然在不断地检测和上传数据,容易引起固定污染源监控系统的误判。可以通过对烟气参数的设定,由下位机向上位机发出停炉、闷炉等标记,氧量显示19%以上可以作为停炉的参数设定。其他行业应参照相关环境管理的要求开展标记。